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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一餐“开年”饭“醉倒”9个人

发布时间:2016-04-08 03:41:19

“开年”民俗是南宁周边农家迎新春重要活动之一,各家各户互请兄弟姐妹、亲朋好友到家里做客,体现农村人民群众“团结、友爱、祈福新年”的美好愿景,也是机关和基层干部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是,一些干部职工在参加“开年”活动时,忘记了身份、规矩和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日,兴宁区纪委查处并通报了一起擅自脱岗甚至驾驶公车到农村参加“开年”活动的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后,兴宁区农林水利局所属二层机构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陆春静、肖浪兴、邓国金、宁可子、张立立、黎锬、黄祥通、汪妮娜、伦嫦虹9人未履行请假手续到农户家中参加“开年”活动,以上人员在当日下午工作时间分别存在公车私用、工作时间脱岗、工作期间违反禁令饮酒等行为。兴宁区纪委根据不同情形给予陆春静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给予宁可子、邓国金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肖浪兴、黎锬、黄祥通通报批评处理,兴宁区委组织部给予肖浪兴、黎锬延长试用期处理;责成兴宁区农林水利局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张立立、汪妮娜、伦嫦虹进行严肃处理。

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进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此违纪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覃永秋、魏华勇被诫勉谈话处理。

壮族三月三传统节日在即,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更要紧盯年节假期,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一个问题解决,防止“四风”反弹,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年节为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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