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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部分单位公开“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16-04-09 04:48:16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除涉密信息外,纳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以此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单位和呼市部分单位,已在部门官方网站和中国·呼和浩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了2016年预算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编制要求以及财政部2016年政府收支科目的规定,2016年支出预算共安排6817.4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956.3万元,下降12%。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实行压减,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共计89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93.2%。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15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安排国家工商总局国外培训和自治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外事公务。公务接待预算23万元,其中自治区工商局本级20万元,与2015年持平;自治区个体劳动者协会1.5万元,与2015年持平;自治区消费者协会1.5万元,该单位上年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1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53.9%,2016年机关行政公车改革执法执勤车、公务车各保留5辆、二级事业单位车辆统一管理6辆;201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包含: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热线受理办公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及呼市地震局5家单位,部门预算共计3036.05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收入2497.05万元,项目支出53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41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76万元,项目支出68.31万元,其他资金项目支出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合计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590.0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9.06万元,项目支出21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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