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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戚作假办证骗补助 万宁残联一干部被撤职

发布时间:2016-04-09 05:21:44

原标题:万宁残联一干部为亲戚作假办证骗补助被撤职

舞弊办假证 徇私纪难容

2014年5月,万宁市纪委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北大镇某村委会主任蔡某日弄虚作假,把自家四人蔡某昌、傅某风、傅某光和蔡某月鉴定为“一级残疾”,取得残疾人证并获取补助。纪检监察机关立即开始查证这一重要问题线索。

经过前期的外围调查,北大镇某村委会确有蔡某昌等四人。这四人也确有办理过残疾人证,均为肢体一级残疾。然而,调查组在走访中却发现,这四人并未达到一级残疾的程度,甚至有些人根本没有残疾。

随后,调查组调取蔡某昌等四人办证的申请材料,案情很快明朗了起来——蔡某昌等人的残疾评定表都存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情况,而这些表格却都顺利地通过审核,评定表备注栏中的一个关键人物——蔡丁辉的签名,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查组发现,蔡丁辉原来是蔡某日的胞兄,时任市残联副理事长。

而面对调查组的询问,一开始蔡丁辉不作正面回答。但经过几轮交锋,在事实面前,蔡丁辉最终承认,自己属于违规办证。

办案人员介绍,万宁市残联共有两名副理事长,蔡丁辉并不分管残疾人证的发放工作,一般由另外分管的副理事长和办公室主任同时对残疾评定表作评定意见。

“如他们不在场时,为了方便群众办证,蔡丁辉可以在评定表上签署评定意见,但事后必须由分管的副理事长和办公室主任补签意见才能生效。”该市残联理事长介绍。

这条便民规定却被蔡丁辉钻了空子,借机舞弊徇私。

“当时我打印材料的时候也觉得不符合规定,于是我拿着蔡某昌的申请表和鉴定表去问蔡丁辉副理事长。蔡丁辉说理事长不在家,让我先把证打印出来,以后的事他再负责。”工作人员张某描述了当天办证的情形。

在蔡丁辉的精心安排下,蔡某昌等四人均成了肢体残疾一级的残疾人。

2014年9月12日,蔡丁辉因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骗取重度残疾人补助款,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职务重新安排工作。

“残疾人证的办理竟也拿来弄虚作假,为亲属谋利!该案手法并不高明,可以说是非常粗鄙。这种违反廉洁纪律,侵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特别是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违纪问题,必须严肃查处。”负责调查此案的万宁市纪委干部说。(本报万城4月7日电)

【执纪者说】

“残疾家族”的出现说是偶然实则不然。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流程规范,权力不受制约就会被滥用。与查处违纪干部相比,如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杜绝违纪事件的再次发生,防患于未然,从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更应该多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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