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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改头换面”揽生意 沪今年已查处百余辆克隆出租

发布时间:2016-04-09 17:17:20

东方网记者王佳妮、通讯员陈晓晨4月8日报道:记者今天下午从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获悉,近期,市交通执法总队各支队进一步加强对克隆出租车打击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在全市查获“克隆出租车”100余辆。

  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号牌被行拘

3月16日,市交通执法总队三支队联合浦东机场交警在浦东机场P2缓冲区对出租汽车进行检查时,查处一辆牌号为“沪FV6313”,顶灯挂“旗忠”的克隆出租车。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不仅因盗窃罪被判过刑,且长期从事克隆车经营,多次被执法部门查处。不仅如此,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已于2013年4月被公安部门注销,现仍处无证状态,同时,驾驶员驾驶的沪FV6313车牌系伪造车牌。

最终,三支队对其使用“克隆出租车”经营的违法行为开具处理通知书,没收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对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行政拘留20天。

报废车“克隆”出租车被查处

3月17日15点许,市交通执法总队机动二支队执法人员在金沙江西路附近发现一辆牌号为“沪FU7612”,悬挂蓝色联盟“旗忠”顶灯的出租车。经调查,该车已处于报废状态,且车辆所属公司与颜色均不相符合,有“克隆”嫌疑。

随即执法人员欲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但当事司机异常警觉,察觉执法人员靠近便加快车速驶离。执法人员在该车行驶至鹤旋路华江公路口停车时,上前将车辆控制,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确为“克隆出租车”。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已在全市查获“克隆出租车”100余辆。根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五条,假冒客运出租汽车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没收其车辆和专用营运标识、设施,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当事人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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