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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偷又是骗又是抢男子被判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6-04-12 04:14:12
刚认识的人不停向你借钱时,就一定要谨慎了。
去年4月25日23时30分许,男子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路某歌城与李一起唱歌。趁李不注意,岳将李放在沙发上的一部金色苹果6plus手机盗走。作案后,手机被岳卖了用于还钱,钱财被岳挥霍。
2015年4月30日至5月3日期间,岳化名“李明”认识了女孩魏。“李明”自称家庭条件不错,并开有歌城,魏信以为真。可是,魏渐渐发现他不靠谱。先说“借钱”的事,从认识魏开始,“李明”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借钱,到案发时,“李明”先后借了魏人民币5000元。其间,李明还借用魏的建设银行卡先后消费、支取人民币1779元。破案后,赃款未追回。5月5日21时许,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瓦窑村某旅馆内对魏进行殴打,并抢走其包内200元人民币、100元港币及一张民生银行卡。5月9日18时许,岳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后北屯村一出租屋内抢走魏白色红米note手机一部及现金1000元左右。
岳因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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