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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专升本”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16-04-12 10:25:07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王冠兴)省教育厅今日发布消息,为了进一步满足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的要求,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我省决定今年继续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有18所高校(含独立学院)的52种专业招收“专升本”学生。“专升本”的学制依据本科学制,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2年,本科学制为5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3年。所学专科专业有本科对应专业的,须报考本科对应专业。所学专科专业无本科对应专业的,须由生源院校与招生院校协商,招生院校同意方可选报本科相近专业;招生院校不同意的不得选报。师范类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学生报考非师范类专业,不得跨类报考。非医药卫生大类的学生不得报考本科医学门类专业。

○选拔对象和条件

●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16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修完各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除外);
没有不及格或经补考后无不及格课程,且补考科目不得超过5门;
经所在学校推荐。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符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有关规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高职高专翌年毕业生 (能够取得毕业证书)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
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资格确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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