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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388元肉只值288摊主竟称眼睛看花了

发布时间:2016-04-13 17:34:41

花388元买的猪肉,复秤时发现缺斤少两只值288元,被多收了100元,摊主竟说眼睛看花了。昨日,昆明消费者协会公布今年一季度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在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时,注意避免类似纠纷和防范商家的“陷阱”,同时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1 卖肉缺斤短两 赔600

胡某在昆明呈贡某农贸市场买了388元的猪肉,在复秤时发现猪肉缺斤少两,只值288元。呈贡区消费者协会洛龙分会调查时,摊主杨某说是眼睛看花了,将288元看成了388元。最终,杨某全额退还胡某的猪肉款388元,猪肉归胡某所有,并给胡某600元钱作为补偿。

消协提醒:目前,昆明农贸市场中的部分经营户弄虚作假,在称重上做手脚,因此消费者应养成复秤的习惯,同时消协将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的力度,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案例2 染发头皮过敏 赔1350

李女士日前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某理发店染发,之后头部肿痛表面皮肤过敏,及时到石林县天奇医院急诊科就诊,并按医生要求剃光头发入院治疗。

石林县城区分会接到投诉后,现场查封了给李某使用的某品牌染发水,经过调解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用共计1350元。

案例3 新车修了6次 退车

去年6月23日,杨女士在昆明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在行驶到2600公里时发动机出了故障,修理了6次后仍不见好转。和4S店联系退车时,双方分歧较大,消费者怒而开车将4S店堵了。盘龙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购车款及购置税合计71万元。

案例4 玉手镯价高质次 退货

辽宁的李女士来云南旅游,在某公司买了15998元的玉手镯,回到辽宁后经过鉴定,发现玉手镯价高质次,多次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通过阳宗海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调解,该公司同意扣除银联刷卡手续费后退还对方15198元,李女士随后将所购玉手镯邮寄了回来。

春城晚报 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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