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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环境违法案立案调查拉萨开出环保史上最大“罚单”

发布时间:2016-04-13 18:01:08

(记者 张黎黎) 近日,拉萨市环保局对一矿业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后,该公司却多次拒不落实整改,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企业罚款50万元,这是拉萨市环保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环保专项检查 选矿厂拒不整改

4月7日,拉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桑嘎拉姆介绍,在全区环保专项行动中,拉萨市环保部门检查发现拉萨市林周县一家矿业公司的选矿厂存在“跑、冒、 滴、漏”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对该企业选矿厂下发了整改通知并提出4点整改要求,申请安监部门,对尾矿库坝体渗水点及坝体安全进行鉴定排除渗水点、对尾矿库 左侧边坡及库尾边坡进行固坡处理,排除滑坡造成环境安全隐患,修补尾矿库所有破损的防渗膜,并全面清理整治选矿厂车间里存在的“跑、冒、滴、漏”问题,但 该公司却没有进行整改。之后,拉萨市环保部门又陆续对该矿厂下达整改要求,但是该企业以“劳资纠纷”或“负责人不在”为由,逃避整改工作。

◆环保公安联合 调查西藏首起环境违法案件

桑嘎拉姆告诉记者,该公司位于林周县的这一选矿厂于2011年6月动工建设,2012年2月24日补办环评手续,同年10月获得试运行批复,但未申请环保 竣工验收。2015年该公司被区政府列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企业。2015年9月6日,市环保局和林周县环保局组成检查组,对该企业选矿厂进行再次监督检 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下达《听候处理通知书》。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9月7日,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法人段某进行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此后,市环保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审批,9月30 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企业罚款50万元,但该企业以各种理由迟迟未上缴罚款。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 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法制处衔接沟通,商议该企业违法案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10月22日,该案案卷材 料被移送至林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

◆涉案企业已停产 相关人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洛桑说:“针对西藏某矿业公司林周县选矿厂以劳资纠纷为由逃避监管,多次拒不落实整改这一突出恶性环境违法事件,我们按照规定对该公司进 行顶格处罚,同时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规定(试行)》,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这是西藏环保史上第一起立案调查的环 境违法事件,也是全市环保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同时也表明了我们在打击环境违法事件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洛桑表示,下一步,市、县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该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并配合林周县公安机关提供该案所需材料,衔接好移送司法机 关工作。同时,协同林周县法院做好相关强制执行工作。目前,涉案企业已停止生产,编制整改方案并聘请环保、安监专家论证尾矿库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工 作。

据了解,拉萨市环保部门去年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集中清理全市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严格落 实新修订的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拉萨市共检查企业、重点项目等1689家(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76份,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违规 企业11起,罚款1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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