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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批次粉条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6-04-13 18:18:40

主要来源于省外生产企业,问题是铝残留超标

本报讯(记者 秦洋)4月11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业已发布。本期公布8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其中不合格样品11批次,粉条就占了10批次。
这些不合格的粉条,主要来源于省外生产企业,存在问题是铝的残留量超标。具体为山西水悦芸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成都柏峰食品有限公司黄龙分公司生产的紫薯粉;太原市红太阳小火锅城二部采购的标称为卢龙县祖麟粉丝厂生产的粉条;太原市小店区剑峰何永宏辣妹子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卢龙县金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太原市迎泽区文小卫羊汤馆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文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粉丝);山西金同心豆捞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晋中市榆次区鑫磊粉条加工店生产的粉条;太原熹昌兴餐饮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市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太原市杏花岭区梦回山城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市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太原市迎泽区袁老四火锅店采购的标称为秦皇岛市三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美都汇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莆田市荔城区来康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竹粉丝;太原市小店区陈波楚香缘川香涮锅坊采购的标称为昌黎县明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此外,还有1批次玉米粉不合格,为古交市鑫家园超市有限公司大川店销售的标称为山西晋荞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玉米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消费者如果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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