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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毕业生 就业促进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20 16:12:34

本报讯(记者肖姗) 4—6月份是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关键时期,我省将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就业促进月”活动。

活动月期间,省人社厅将组织全省用人单位在南京江宁、仙林、江北新区大学城和高校集中的市,分别开展巡回招聘,并组织相关行业,分别举办行业专场招聘等系列活动。

当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省人社厅要求各地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发展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形态、新模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拓展多元就业空间,努力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同时,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针对毕业生就业特点,多方位、多层次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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