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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充电别超时改装别任性

发布时间:2016-04-21 00:35:37

广西: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充电别超时改装别任性

3月13日发生在西乡塘区万秀村民安公寓的电动车火灾现场。 广西新闻网资料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20日讯(记者 黄河畅 实习生 廖志荣)20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广西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2015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火灾5971起,死亡122人,受伤106人,直接财产损失14175.6万元。经初步统计,电动车火灾共588起,死亡18人,受伤24人,直接财产损失150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9.8%、14.8%、22.6%、7.4%。

3月13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一8层居民楼亦发生电动车火灾,导致2人遇难,22人受伤,66辆电动车被烧毁;4月2日,江南区淡村一出租房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导致3人遇难21人送医……今年以来,南宁市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

广西新闻网记者20日在走访中发现,目前南宁大多数小区、城中村的电动车多数存放在楼层首层门厅、楼梯间及走道,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加上群众夜间充电现象比较普遍,初起火灾难以被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极易蔓延。熟睡中的群众发现火情后,火势往往已经扩大,堵住楼梯,导致难以逃生。

20日下午,广西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火灾调查处处长胡鸿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非法改装,使用劣质的充电器,充电时间过长都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在我们调查的火灾案例中,有些车主为了能够使电动车达到更长的续航时间,将48伏的电瓶改装成84伏的电瓶,续航的目的达到了,但是在充电和使用过程中,电流和电压都大于原车线路和电流匹配的电流和电压,长期过负荷使用会使线路和电器元件局部过热、故障短路引燃座垫、车身塑料等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胡鸿俊说。

胡鸿俊提醒:消费者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查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同时检查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使用车辆时,要勤检查常维护,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充电器故障,应到专业门店检测,如需更换,应选用原装充电器;车辆充电时,要规范布线限时间。应尽量在室外充电,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径,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杜绝超长时间充电。

为预防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情况,消防部门要求:住宅小区应对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管理,并实行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自建房集中存放电动车的房间要与楼梯间进行防火分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简易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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