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多年了,多想想对方的好。
这是一起离婚案,双方有近25年的婚龄。
25年前,红和华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在村里盖了10间平房。两人生育了二女一子,目前长女、次女均已成年,长子11岁正在上学。
提起诉讼的是妻子红。红说,两人婚后因家庭琐事常吵闹,华几乎天天喝酒,不管家里和孩子的大事小事,每次喝酒后对她恶语相向,甚至殴打她,丈夫的行为给她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给孩子的健康成长也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此,她跟华说过很多次,每次华都表示要痛改前非。可每每事情过后,华又会我行我素。说的次数多了,她都有些绝望了。再到后来,她向华提出离婚,华不愿意。
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中,对两个已成年的女儿没有过多提及,只是请求法院将儿子的抚养权判给自己,华每月付儿子生活费500元,直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至于共同财产,红希望法院将10间平房中的5间判给自己。对于妻子的诉讼,华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提供答辩状。
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显示红和华的夫妻感情已破裂,最终驳回了红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