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打车问价,出租车驾驶员伸出一只手示价。到达目的地后,该女子掏出了5元钱,出租车驾驶员坚称车费应为50元。经民警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16日13时许,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争吵着来到了颍州区三塔派出所。见到民警后,男子称该女子乘坐出租车不愿付车费,而该女子却予以否认。
民警详细询问后得知,该男子姓李,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当天12时许,李某驾出租车路过阜南县人民医院时,一名女子招手问价。该女子询问到颍州区三塔集镇街上需要多少钱,此时李某伸出了一只手。到达目的地后,该女子掏出了5元车费。
民警了解到,从阜南县人民医院至三塔集镇街上,包出租车约要45元,出租车打表价约要40元,乘坐班车要6元。因此,该女子肯定是理解错李某示意的价格了。但是,李某只伸出一只手示价,没有口头说明价格或者打表,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经民警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该女子支付了25元车费。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乘坐出租车应问清价格,最好要求打表计算车费并索要发票,以免产生纠纷。(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