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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重庆留学回国人员可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16-04-09 09:32:18

华龙网4月8日16时38分讯(记者 李华侨)为广泛吸引境外优秀人才来渝工作,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自5月1日起,重庆留学回国人员可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并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办法》规定,凡公派、自费到境外留学,且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或在境外工作后回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渝工作3年内首次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申报。港、澳、台地区来大陆创新创业的人员,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也可参加申报。

此外,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事业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本单位岗位数额限制申报。

该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评定工作,实行用人单位考核和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社会公认与业内认可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相关新闻:申报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㈠ 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㈡ 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㈢ 在境内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㈠ 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者;

㈡ 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

㈢ 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境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㈠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

㈡ 在境外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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