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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内急”高速路停车方便 大保高速交警巡逻发现及时除隐患

发布时间:2016-04-12 07:46:44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张鹏翔 李凯)在高速路上突然“内急”该怎么办呢?正常的情况下是到服务区、收费站或者是紧急停靠带停车“解急”但是日前云南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民警遇到的这位司机的“解急”方式着实让民警为其捏了把汗。

4月10日上午,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与往常一样上高速路巡逻,9时30分许,当民警巡逻到辖区楚大高速路大理往保山方向162公里处的一个下坡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怒江牌照的小轿车,既没有开警示灯,也没有摆放警示标志,车旁还站着俩女一男,对呼啸而过的车辆熟视无睹。

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在做好安全警示后,民警向站在车旁的三人了解情况。一名女子告诉民警,司机去对面“方便”去了,她们三人和车上的另一人在这里等他。就在民警对车上的乘客进行教育时,小轿车司机出现在了对面的车道内,当时过往车辆很多,可是该司机根本顾不了哪么多,而是翻越道路中央隔离墩向小轿车跑过来,民警吓得赶紧喊话提示他注意安全。

司机走到民警跟前时,直言不讳的告诉民警他到对面去“方便”了一下。民警对其证件进行查看后,告知他高速公路只有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才可以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如果确实“内急”需“方便”,可以在就近的收费站口或服务区。而且停车的地方才刚刚过了大理收费站3公里,为什么不选择出站去“方便”,非要冒着危险停车,还翻越隔离墩跑到对面“方便”。如果实在是“内急”,最起码应该打开警示灯,并且让别的乘客提前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防止追尾事故。

民警依法取证后,要求司机跟随警车到太邑交通安全执法站接受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司机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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